在美國有1.6%的成人,也就是超過300萬人有恐慌發作的經驗。這種病症通常在青年時期萌發,在老年人與小孩身上也有可能,且女性發作頻率比男性高2倍。
「恐慌發作」的主要症狀為心悸、出汗、發抖、呼吸困難、胸痛、噁心、頭暈以及害怕即將死亡或將要發狂。「恐慌症」則是一再地出現「恐慌發作」,或是發作後持續地擔憂下一次的發作,或是因擔心發作而造成行為的改變。每一次恐慌發作大都在十分鐘之內達到極度的恐懼、害怕,而後慢慢地緩解。少有恐慌發作會持續超過一小時,但往往就在這短短的數十分鐘內病患經歷有如瀕臨死亡的感受。
日常生活中較容易有長期壓力,並且其一等親家屬中罹患「恐慌症」的機率多出4至8倍。
「恐慌症」會造成大多數病患行為上的改變,使病患在工作上、生活上有重大的影響。甚者、造成家人誤解、家庭失和、婚姻破裂。因此「恐慌症」患者中有高達40~80%的比例伴有憂鬱症病狀、或有 20~40%的比例伴有酒精、藥物等物質濫用。
恐慌症(panic disorder)在1980年美國精神醫學會所編訂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(DSM-ΙΙΙ)中,首先獨立為一診斷單元。
恐慌症乃極度焦慮之表現,除了心理性焦慮如發作時有瀕於死亡的恐懼、感覺外,生理上亦伴隨諸如頻脈、呼吸困難等症狀,而患者在疾病後期也常伴有憂鬱或懼曠現象(如害怕出家門到人多的地方),造成個人、家庭功能的重大損失。
恐慌症之診斷準則依據DSM-III-R(1987),共包括下列五大項:
一、在病程中,至少有一次的恐慌發作是(1)無法預期的,亦即此發作非緊接著遭遇到令人焦慮的事件之後發生;(2)不是因為自己成為眾人焦點時所發生的。
二、在四週之內有四次符合上述條件之發作或在一次或多次發作之後,接著有為期至少一個月的期間持續害怕再次的發作。
三、至少有一次發作具有下面四個以上症狀:
(1)呼吸困難或喘不過氣的感覺。
(2)頭暈、不穩或快昏倒的感覺。
(3)心悸或頻脈。
(4)顫抖或搖動的感覺。
(5)盜汗。
(6)窒息。
(7)噁心或腹部不適感。
(8)失真感。
(9)異樣感覺,如麻或刺痛感。
(10)身體感覺潮紅或發冷。
(11)胸痛或胸悶。
(12)害怕快要死亡的感覺。
(13)怕快要發瘋或控制不住的感覺。四、至少有些發作其四個症狀如三、中所述,在發作開始後,突然發生並於10分鐘內達到相當厲害的程度。
五、非肇因於器質性病因如安非他命中毒、甲狀腺機能亢進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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